专利预审制度
专利预审是指保护中心为备案的申请主体对专利申请进行预先审查的制度,国家知识产权局对通过保护中心预审的专利申请加快审查速度,缩短专利申请的授权周期。
专利预审制度具有审查周期短、非法定程序、注重专利质量、聚焦产业新技术和创新关键环节等特点。
专利预审在备案成功后可以进行,首先提交申请文件去保护中心进行预审备案,预审通过后向专利局提交申请文件并取得申请号并及时支付费用,去保护中心提交申请号加快审查,进入快速审查通道。
通过预先审查加快的案件,发明专利的授权期限将从20个月大幅缩短为3个月。
及时答复审查意见通知书
发明专利实审的过程中,一般都会下发2 ~ 3次的通知书,第①次审查意见通知书的答复期限为4个月(优先审查是2个月),第二次以后的通知书答复期限都是两个月(优先审查1个月),收到通知书后,尽早提交答复审查员会尽早继续审查,缩短周期。
优先审查只能在发明专利申请公开并进入实质审查阶段以后才能办理,在这之前的初审阶段无法加快,走流程最快也需要3个月左右,办理优先审查后需要1年的审理时间,所以整个申请流程最快是1年3个月左右的时间。
专利优先审查制度
《专利优先审查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从2017年8月1日开始正式实施。该办法第十条规定:“国家知识产权局同意进行优先审查的,自取得同意之日起,在以下期限内结案:(1)发明专利申请在45日内发出第①次审查意见通知书,自发布之日起1年内结案。
“优先审查”可以在发明申请提出实质审查请求,缴纳相应的费用后具备开始实质审查的条件时提出。
提交质量较高的申请文件
高质量的专利申请文件可以避免形式上的错误,减少或避免初审阶段下发审查意见通知书或补正书的机会。而且还可以节省了答复这些通知书花费的时间周期,有效缩短初审时间,申请提交上去直接初审合格。
实审的过程中,申请文件是否思路清晰,行文流畅等,对技术方案的全面介绍,也会使审查员更快的理解发明方案内容,从而准确客观判断“创新性”是否符合要求,减少审查意见通知书的下发次数,缩短实审周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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